各系: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河环院字〔2025〕67号)
二、申报对象及申报名额分配
(一)申报对象: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二)申报名额分配:
全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共23名,均为本科生,结合各系学生人数和上一学年留存指数,分配方案如下:
环境工程系、生态学系、环境艺术系、信息工程系、人文社科系各推荐3名,经济与管理系推荐4名,环境科学系、体育系各推荐2名。
三、注意事项
(一)时间安排
各系务必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工作:
1.各系于9月23日前完成学生本人申请和辅导员推荐、系内评审等工作程序,形成初审意见;
2.9月23日—10月11日,进行系内公示5个工作日;
3.系内公示无异议后,10月12日10:00前,将申报材料和系内初审报告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4.10月12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推荐名单;
5.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推荐名单后,10月22日前,进行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工作处形成《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
7.学生工作处组卷报送至河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表格及作证材料
1.务必认真学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2)、《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材料填报注意事项》(附件3)要求,并严格执行。
2.统一使用《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规范填写,例如:(1).签名处须由相关人员签名;(2)“院系意见”栏须详细填写审查意见(3)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须完备,不得用盖章代替领导签名。
3.推荐须提交材料和组卷要求,待明确省系统填报要求后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系要高度重视,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本系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和推荐上报工作。
2.严格程序,规范评选。各系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国家奖学金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组织评选、审核、推荐,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严格按要求做好公示工作。
3.加强宣传,强化引导。各系要将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与资助育人紧密结合,积极宣传获奖学生事迹,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引领全体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学生工作处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