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河北环境工程学院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河环院字[2023]57号),我校现开展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全日制在校学生申报国家助学金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已完成学年学籍注册,持有《退役证》的在校生。下列情况不享受政策:
1、完成学籍注册后又申请休学,休学期间不享受;
2、因留级等原因延长修业年限,超出基本学制的学年不享受;
3、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军士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二、申请时间和方式
1、申请时间:首批2026年9月7日至9月16日;第二批10月7日至14日;第三批11月7日至10日;第四批12月7日至10日
2、线上申请:
PC端申请入口:https://ehall.hebuee.edu.cn/xsfw/sys/zxj/*default/index.do
手机端申请入口:https://ehall.hebuee.edu.cn/xsfw/sys/swmzxj/*default/index.do
选择“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
3、线下申请:
完成线上申请后,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将纸质材料提交给辅导员。各系核实盖章后,教务处核实学生学籍注册情况并盖章。
各系请于每月20日前将汇总表和学生申请材料(申请表、退役证复印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国家助学金对退役士兵学生单列计划,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均可获得等同于普通本专科生二档国家助学金。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可以在不申请本资助的前提下,参与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请注意:申请本资助即代表放弃参与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
3.对于因休学、退学、转学等原因不能正常在校学习的受助学生,各系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暂停或取消资助。
4.退役学生国家助学金每学期分四个月逐月发放,根据学生申请资助时间计算起始资助月份。
附件一: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二:退役士兵全日制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