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

学生资助
位置: 首页 > 教育管理 > 学生资助 > 正文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办理

作者:邵淑慧   时间:2026-06-30   点击数:

一、政策简介

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贷款额度: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25000元。

贷款用途: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学制+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注:学生可以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自行决定本人贷款期限,建议按最长期限办理)

贷款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

在校期间贴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

毕业后还本宽限期:借款学生毕业后有五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

二、如何申请

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可分为通过高校办理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通过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谁去办

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办理,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找谁办

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办理要求

首次办贷,学生必须前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共同借款人可以陪同学生线下办理,也可以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授权学生代自己线下签约。

远程办贷操作步骤:

学生在APP上发起贷款申请并邀请共同借款人远程授权 → 共同借款人查看并线上签署《授权委托书》 → 学生赴现场办理助学贷款业务

何时办

暑假期间,新生取得录取通知书后

所需材料

首次办理:

1. 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原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 身份证

3. 户口本

4.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若共同借款人远程办理,只需借款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5.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通过学生在线系统/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提交申请后导出)

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7. 承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 借款学生同一学年不可以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人与共同借款人户籍应位于同一个县;如家长无法作为共同借款人,可以由其他亲属担任;如果学生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3. 推荐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实现除港澳台地区外全覆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提前咨询学校是否能办理。

4.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点在哪、几点开门、要提供材料等具体问题,需咨询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5.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涉及信息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承办银行(国家开发银行:95593)。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港大道8号, 邮编:066102

©2020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ICP备案号:冀ICP备13020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