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北省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冀教学函(2022)25号)要求,重点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2022届毕业生,切实做好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指导服务与精准帮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帮扶责任制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系领导班子成员要对本系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实行分班级责任制,明确辅导员、专任教师的帮扶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主动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尽最大努力争取支持,确保毕业生就业信息衔接、服务不断线。
二、开展有温度帮扶
各系负责人、专任教师、辅导员要与困难毕业生结对,进行“一对一”帮扶。针对每一位困难毕业生,至少开展3次谈心谈话(包括政策解读、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推荐3个有效岗位、组织参与3次线上线下就业促进活动。全面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台账式管理,并将每次帮扶工作情况登记在册,及时跟进困难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和就业进展情况,开展有温度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三、挖掘市场化岗位
要持续举办有针对性的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积极发动校友企业、产学合作企业等用人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岗位,招聘困难毕业生。“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将结合全国高校困难毕业生所学专业、求职意愿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开设“面向2022届残疾人毕业生网络招聘活动”“2022届高校毕业生'宏志助航'网上招聘会”等相关招聘专区,各系要及时通知毕业生注册、使用平台。
四、用好政策性岗位
要用足用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并向困难毕业生群体重点倾斜。要用好科研助理岗位资源,实施好“专升本专项计划”,精准开展征兵宣传动员,做好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引导。要及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五、做好统计工作
依据“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困难毕业生群体名单”摸清我校2022届毕业生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数量,逐个排查离校2年内(2021届、2022届)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数量。各系要及时统计相关数据情况并分两次报送,第一次报送时间为7月27日,报送内容为2022届毕业生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人数和毕业去向落实情况,以及离校2年内(2021届、2022届)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人数;第二次报送时间为8月27日,报送内容除第一次报送要求外,还须报送离校2年内(2021届、2022届)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中已落实毕业去向的人数。各系将附件以盖章扫描PDF版和Excel版两种格式文件统一打包,并以“系名+困难毕业生摸底”命名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玉春
联系电话:0335-7815803
电子邮箱:124044894@qq.com
附件一: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困难毕业生群体摸底情况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7月24日